为保养良好网络环境,依法打击网络流言、网络暴力,津市市委网信办、津市市公安局继续增强打击整治力度,依法查处造谣传谣违法行为、网络暴力行为,及时清算网络流言、网络暴力有害信息,全力保养网络空间次第和人民大众非法权力。
2024年6月28日,网民李某某经常使用自己账号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自己家左近涨水视频,并假造称“俺这里天天下雨,天天死人,半个月,三四十团体,遭难日到”。视频发布后,以至该含有虚伪信息的视频在互联网被网友阅读达10万余次、点赞量达750余次、评论量达150余条、收藏70余次,少数网民信认为真,引发人民大众恐慌,形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津市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发现状况后,立刻联结新洲派出所落地核对,并于7月4日组织警力展开考查取证上班。经批判教育,李某某意识到失误,已将关系视频删除。
目前,李某某因涉嫌散布流言的违法行为,已被津市市公安局依法行政处分。
警方揭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担任,自觉抵抗不当舆论,不轻信、不转动员源不明的信息,独特保养阴暗网络环境。警方也将依法严峻打击散布网络流言违法行为,对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舆论,扰乱社会次第,形成顽劣影响、情节重大的,将依法清查其法律责任。
普法课堂
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治理处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流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许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次第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扣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扣留或许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假造虚伪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许其他媒体上行播,或许明知是上述虚伪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许其他媒体上行播,重大扰乱社会次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管制;形成重大结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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