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秤准量足非大事,一分一厘系民生。”不论是去超市还是农贸市场,都会用到电子秤等计量用具,而这些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用具每年都须要启动计量检定。
近日,银川市市场监视治理局金凤辨别局良田镇市场监管所接到生产者揭发,称某收买站磅秤误差较大,以为商家缺斤少两,存在“舞弊秤”嫌疑。
执法人员第一期间对收买站启动审核,审核发现其用于回收东西称重的磅秤无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当事人示意,自己用于贸易结算的磅秤是从正轨厂家购进,并有出厂测验合格证,并不知道在经常使用前还要通过计量检测机构检定合格能力经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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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启动普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专用计量规范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经常使用的最高计量规范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保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迫检定目录的上班计量用具,履行强迫检定。未依照规则放开检定或许检定不合格的,不得经常使用”。
该收买站磅秤用于跟用户启动贸易结算,所以应属于贸易结算类被列入强迫检定目录的上班计量用具并启动强迫检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刻中止经常使用,尽快咨询检测机构启动检定,检定合格后才可以经常使用。现已对收买站依法立案考查,目前,案件正在操持中。
记者:李博豪 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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